电改方案破售电垄断 世行报告挺电监会主导权
“十一”前夕,一份旨在推进“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正等待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上海证券报获悉,这份由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办公室提交的方案,其核心内容是在发电侧竞争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售电侧垄断。
2002年,原国家电力公司按“厂分开”原则组建了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公司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三年多来,发电侧已形成投资多元化的竞争格局。目前全国约有六七十家独立发电企业已进入市场,期间电力装机容量近乎翻番。
专家亦同时指出,在各自范围内,国家电公司和南方电公司控制着购电、输配及供电,成为具有垄断地位的单一购买主体。
据参与制定上述方案的人士介绍,“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正试图建立所谓“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电价机制。即最终发电侧上电价与售电侧销售电价形成竞争格局,而输配环节电价由*府制定。
据称,改革将以放开购售电主体为切入点,鼓励多个配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向发电商购电,并结合农村电力投资多元化改革,最终形成多个购售电主体竞争的格局。
当此敏感时刻,一份由世界银行出资援助、历时两年完成的《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最终报告》于9月19日公开发布。报告提出,当前电力监管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集中行使监管权力。而监管权力的分散和不明确等问题无疑对民营投资者投资该领域构成了障碍。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电监会)的电力改革主导权问题就此再成焦点。
世行报告:电改决策机制“效率不会很高”
“这份报告既有对电力监管体制历史、现状的深入翔实剖析,又有对将来改革方向的大胆建议,是一份有分量的研究报告,相信会对我国的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和电力监管机构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9月19日至20日,电监会与财*部、世界银行共同召开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与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国际研讨会。会上,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如此评价上述世行报告。
这份报告由国际咨询机构NERA及其联合体出具。从中国电力监管的现状、存在问题及竞争性电力市场的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除电力监管机构缺位的大胆表述之外,报告称:“三年多来,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似乎不太活跃。电力体制改革小组组长由国家发改委主任担任,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电监会副主席担任,这种将组长单位与办公室主任单位分属不同部门的安排,可能使*策制定与执行的效率不会很高。”
报告称:“电力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设在电监会,但电监会在电力体制改革中不具主导地位,除电力市场设计外,电监会不负责设计和领导整体改革进程,也不负责电价改革等核心内容的改革设计和执行。”
报告提出,电力监管的三个主要内容包括:价格、质量、投资,而目前,国家发改委承担了电价制定和投资审批两项权力。
由此,出具报告者认为,国家发改委承担着制定能源或电力行业综合*策的职能,又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核准,后者占用其主要甚至全部精力,因此项目投资与电力成本、系统可靠性等与用户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可由电力监管机构负责执行。
报告同时称,电价监管本是电力监管机构的核心职能,这一职能由国家发改委承担,将直接导致电力工业宏观*策制定和行业规划能力严重弱化;令国家发改委与电监会职能交叉重叠,降低了监管效率。
争议 “三级电力交易中心”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世行报告的公开发布,体现了电监会在电力改革实施三年多来再次主张其监管权和改革主导权的积极姿态。
另有人士则指出,这种姿态背后的一个现实因素,是围绕国家电公司成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的一场争议。
此前的9月1日,国家电公司宣布,在公司总部、区域电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实施市场交易与电调度职能分开,分别设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各级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交易工作。
按国公司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敏的说法,三级交易中心的设立,顺应了建设国家、区域、省级三级电力市场的需要,将使得三级电力市场建设的步伐加快。
但此举随即遭到业内质疑,被认为是国公司方面意图“弱化区域电”。
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简称“5号文”),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开端的标志,其中明确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为“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为此,在电监会主导下,国内先后成立了东北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和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分别在东北、华东区域进行电力交易的试点。
当时确定的体制框架下,国公司管辖范围内,设立了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和西北五大区域电。南方电公司则在5省区域内将原省级电力公司改组为分公司或子公司。
按2002年的改革方案,区域电公司主要负责区域电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进行电力调度。国公司负责各区域电之间电力交易和调度。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工程。
我国电建设以省为基础,区域之间是弱连接。据估算,在国万亿资产中,区域之间电资产不到5%,区域之间电力交易也非常少。
按现有*策和状况,一旦区域电力成熟,国与区域电“分家”,国公司能够调配的输配电资产,电能交易非常有限。
“提出建国家级、省级电力市场,其实就是弱化区域电。”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力专家认为,设立电力交易市场,关系到电力体制改革,关系到电力交易模式,不是哪个企业能决定的。国务院“五号文”要求和目前*府在推进的,都是建立区域电力市场。
这位电力专家还表示,这一两年来,国公司一直在弱化区域电,包括上收各省电主要资产;全力建设联结各大区域电的特高压线路。
国公司总经理刘振亚此前在媒体上撰文称,到2020年,国家电跨区输送容量将超过2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20%左右。
“投入华东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的人、财、物已经大为减少。”华东电公司一位从事电力交易的人士坦承,现在对电力市场建设有不同理解,存在争论,基层也在观望,不敢贸然进退。
据了解,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电改办”)此前曾书面致函国家电公司,要求提供有关建设三级电力市场的书面报告,并对这些行为“做出解释”。但一直到其对外宣称三级电力市场成立,国方面未予答复。
“十一五”方案:放开售电环节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是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办公楼,现在归国公司,电改后成立的电监会在此借地办公。
低头不见抬头见,用来描述国公司与电监会两家或许恰当不过。而电监会所主导的电力体制改革,目标直指国家电公司的拆分。
据一位参与电改方案制定的人士透露,根据上报国务院的方案,“十一五”期间,将坚持“5号文”明确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将通过进一步打破垄断,“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形成合理的电价机制。即最终发电侧上电价与售电侧销售电价竞争形成,而输配环节电价由*府制定。
电力专家陈望祥称,现有格局下,国家电公司和南方电公司在各自范围内控制着购电、输配及供电,成为具有垄断地位的单一购买主体。
“电力紧缺时,单一购买体制没有大的问题。但现在电力富余了,单一购买者就可能会照顾内的发电企业,同时压低外部发电厂的电价。但任何一家发电企业都不敢得罪它。”陈望祥说。
出于电力安全等考虑,电力体制改革过渡期,留给国公司的发电资产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留给南公司的可控容量为372万千瓦。
上述世行报告认为,中国电力改革处于“半生不熟”状态。这种状态影响电力效率,中国主要电力企业劳动生产率不到世界先进水平的1/3。
正在酝酿的“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正着眼于打破这种单一购买,电力运行效率低下的局面。
据透露,目前,售电侧由电公司下属供电局独家在辖区内售电。下一步,要放开购售电主体,形成多个购售电主体竞争的格局。最终形成多个配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向发电商购电。即今后发电商可以把电力卖给大用户、独立交易商或者电公司。
购售电主体多元化将与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相结合。在明晰县级供电企业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把县级供电企业逐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培育为独立的购售电主体;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供电企业改制、改组。
大力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同样是售电侧改革的一部分。所谓“直购电”,就是发电企业与大用户之间直接供电协议。这项改革“十五”期间曾在吉林进行过试点,“十一五”期间,将大力推进大用户直接购电,逐步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范围,完善试点内容。
一位电监会人士介绍,用户侧放开,将采用从大用户至小用户逐步放开的方式,但也不是所有用户都参与直购电,一些居民类小用户还得通过售电中介机构采购。
“输配分开”难题
在电监会,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由输电部副主任*学农负责。在他看来,由于涉及过费,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取决于输配分开,而这是一个非常难的工作。
2005年3月,吉林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炭素)同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电量直接购售合同》,成为中国首个直购电用户。去年,吉林炭素(000928)“过直购”电量4.2亿度,每度电便宜了五分七厘,一年节省了2000多万元。
“十五”期间,吉林炭素为全国唯一直购电试点。个中原因最主要的是输配电价尚未形成,无法大规模推开。
电力环节包括发、输、配、售。由于目前除发电之外的环节均在电公司,*府方面仅制定发电价格和销售价格,电收入即两者差价。购电方与发电谈妥购电价格,使售电环节脱离了电,电公司在其中仅起电力输送的作用。由于国内尚无独立的输配电服务,如何收取电力过费成为一大难题。
当时,吉林炭素、龙华热电、电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四家商量,以吉林销售电价减去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