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易清华,湖南华容人,现居长沙。中国作协会员。曾用笔名易清滑在《诗刊》《星星》等上发表大量诗歌,同时致力于小说、散文创作,在《大家》《山花》《当代》《青年文学》《作品》《清明》等上发表中短篇小说,有多篇散文上过《散文选刊》及年度选本。并在《当代》发表长篇小说《窄门》。出版短篇小说集《感觉自己在飞》《寒夜里的笑声》,长篇小说《荣辱与共》《背景》等。曾获《芙蓉》文学奖等多项奖。
生病札记易清华
一我的书房案头常年摆放着一件拳头大小的玉器,虽远非名贵玉种,但看上去也光耀圆润、晶莹剔透。自从我在云南的某个小镇廉价将它买回来之后,就一直陪伴着我。
常言道,玉不琢不成器。严格地说这还不能说是一件玉器,而只能算是一个半成品。因为它只雕刻了一半,从雕刻的这一半来看,雕刻师技艺娴熟,而且野心勃勃,他那挥洒自如的雕刀下所呈现出来的线条,是那样细腻饱满、自由灵动,且飞扬不羁。就像帕慕克在他的著名小说《我的名字叫红》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当一个人脱离了时空的牢笼,他才会明白生命是一件束衣。我敢肯定,当时的雕刻师是完全处于一种忘我的癫狂状态下进行创作的。
但我不明白雕刻师为什么会半途而废?在我的想象中,这件玉器要是完成的话,堪称一件伟大的作品!到底是他功力才情不够,是灵感突然枯竭,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曾经颇费猜测。而在一次把玩时,我终于明白了原因:是玉石的材质出了问题。我发现,在玉石未被雕刻的一面,颜色有些暗淡,不仅颗粒粗糙,遍布着一些深浅不一的暗纹,甚至中间还有一条明显的裂缝。就是说远没有被雕刻的那面光洁、圆润、完美。很显然,这就是雕刻师有始无终的原因。
当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就将它置身在案头的一个死角上,几年来对它不理不睬。在我的书房里,它就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摆设,地位远不如一本我年轻时看过,且永远不会再看的十九世纪外国小说。譬如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萨克雷的《潘登尼斯》,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艾米丽的《呼啸山庄》,等等等等。在书柜的最上一层,它们相互拥挤着,蒙着尘埃,仿佛已经与我这个读书人没有了任何关系。这些曾经吸引过我的所谓名著,不仅不再输给我营养,相反,我还在内心极为排斥,就像剔除*素一样,用锋利的刀刃一点一点地剔除着它们曾经给我造成的影响。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把那些阻碍我审美向前发展的陈腐知识和经验视为病*,并一一将其扼杀,斩草除根。
不过后来发现,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任何进入骨子和血液里的东西,哪怕轻如波光云影,哪怕渺如羽印蚁痕,却依然存在,只是难于觉察。当你想忘记,想远离,甚至想抛弃它们的时候,它们却没有任何征兆地,突如其来地将你造访。譬如有一次,我在我的一篇小说中借一个人物之口说出:任何犹豫都是卑劣的。要知道,我平素可不是一个果决之人,也没觉得犹豫有什么不好,但我偏偏就冒出了这样的话。当我追本溯源,才隐隐记起,这是我二十多年前在一部小说中看到的。它一直躲藏在我从未在意的地方,就像体内的一串细胞。但有一天,它突袭了我,并从笔下找到出口,令我惊诧不已。我在书架的最上层找出了萨克雷的《潘登尼斯》,很快就在前面几页中找到了这句话,是十八岁的潘登尼斯写给他叔父的求援信。照悲痛欲绝的潘登尼斯母亲的说法,儿子爱上了一位大他十二岁的卖艺的女戏子。潘登尼斯在信中说,拖延就意味着犹豫,而任何犹豫都是卑劣的。潘登尼斯之所以这样说,是想立马与那位女戏子结婚。
生病,就类似这种记忆——譬如你体内的一些细胞,因为缺乏营养,或者别的什么原因,突然从看不见的地方跳将出来,对浑然不觉的你实施行刺。
二那是一个初夏,漫长的午后时光。我正在书房里重读普鲁斯特《忆似水年华》的第六卷《女逃亡者》,腹部突然隐隐作痛,那种疼痛一阵一阵的,就像湖水在船底下的暗涌,虽然并不激烈,也不算重,但它永无休止的劲头,让我焦躁不安。
众所周知,普鲁斯特是一个著名的病人,他生病时必须紧关门窗,且卧床不起,而这一切在本雅明看来,普鲁斯特的病让大夫们束手无策,但他自己却能够运用自如。是的,他就像一名出色的导演,将在外人眼中折磨他的疾病演绎合成为一部好莱坞大片,让全世界的观众争相追捧。
我不停地将手掌压向腹部,但仍然无济于事,除了疼痛之外,让我感觉到最难受的是,腹部像一个不断吹大的气球,那种鼓胀感比疼痛更加让人难以忍受。常识告诉我,也许碰巧吃了什么不卫生的东西,或者是受了寒凉,这种症状还不至于要去求医问药。我放下书本,从电脑桌前站了起来。我想出去散散步,呼吸一下外面的新鲜空气,以此来缓解胀痛,但就在这时,原本明亮的窗口突然像蒙上了一块黑布,天忽地暗了下来,一会儿就电闪雷鸣,狂风鼓荡,我连忙关上玻璃窗。窗外咚咚咚、唰唰唰地下起了大雨。我只得重新坐了下来,而腹部隐隐的胀痛并没有因此而休止,我愈加烦躁不安起来。
虽说关了门窗,但这只对普鲁斯特的哮喘起作用,而且,我也不能像他那样导演自己的疾病,把它当作一门艺术享受。作为一个不是天才的凡人,有病看病,没病防病,才是常情。——所以,我得想办法治愈我的腹痛。早就听说过玉石有润心肺,养五脏,疏血脉,安*魄的疗效,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捧起案头那多年弃之不顾的玉器,轻轻地抚摩着,让自己的肌肤经络和与玉石的纹理纤维来一个亲密接触。神奇的是,没过多久,我渐渐地感到不再气闷,不再烦躁,那隐隐的胀痛感也仿佛在转瞬间烟消云散。我当然知道这主要是心理作用,但仍然感谢这块玉石,并对它刮目相看。我仔细打量,从那光洁圆润的一面,看到那暗淡粗糙的一面,仿佛是两个不同的王国,彼此依存,缺一不可。光洁圆润的那一面固然让人赏心悦目,但暗淡粗糙的一面也自有天生异象,似乎更让人流连忘返,心生敬畏。
这玉器的两面,不由得让我想到人的一生。桑塔格曾在她的专著中说过,每个降临世间的人都拥有双重的公民身份,一个属于健康王国,一个属于疾病王国。尽管我们都只乐于使用健康王国的护照,但或迟或早,至少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承认,我们也是疾病王国的公民。
三在我的记忆中,能够呈现清晰画面与真实感觉的第一次生病,是在我八岁的时候。我母亲曾经告诉过我,在我四岁的时候,也曾生过一场大病,至于是什么病她也记不得了,只记得把我送到乡卫生院打点滴。我特别不配合,死命挣扎,直到把手腕上的输液管扯掉。大夫没有办法,只好把点滴打在脚背上,结果又被我拼命挣脱。一般的小孩都对打针有恐惧感,也会大哭大闹,但闹过之后,也就在大人的威逼利诱下驯服了,而我是一个例外。我至今想不清是因为恐惧太深,还是因为天性中那种不妥协的犟劲?在平常,我可是一个沉默寡言,逆来顺受的小孩,不知是认知误区还是个性使然,竟然让我如此不明事理黑白不分?四岁生病时的情景,我已经没有任何记忆,但八岁那年,我开始对疾病有了一些朦朦胧胧的认识,——不再是深深的恐惧,更不是一味的抵抗。
那是一个气候异常闷热、潮湿,蚊虫滋长的季节。在一个个春夏之交的下午,我们一群小学生,肩背手工缝制的粗布书包,沿着一条蜿蜒的乡间小道回家。两旁树木蓊郁,强烈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照射下来时,在我们淌汗的小脸蛋上变成无数耀眼的光斑。
“你出了吗?”
一个小孩带着炫耀的神情问身边的另一个小孩。
如果将这句问话改一个字,变成“你吃了吗”,就不费解了,这是在乡下最常见、最亲热的问询,无须任何解释。但如果我告诉你,这“出了吗”是指出麻疹时,你会有怎样的感想?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农村,物质极度贫乏,吃喝穿戴都成问题。家里的小孩又特别多,所受的待遇甚至比不上一头猪、一只鸡。六畜是家里的重点保护对象,因为一年的指望都在它们身上,如果没有鸡生蛋,没有一头肥猪出栏,那你家里就会穷得像水洗一样,一清二白。所以,小孩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能成为家里的主角。而且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麻疹尽管也是不可小视的病,严重时所带来的并发症甚至可以危及生命,但不需要打针吃药,还可以一两个星期不上学,不参加任何劳动。所以,尽管我们知道生病并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却仍然希望得一场麻疹。
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相当闷热的早晨,起床后的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庄严地向大人宣布:我要出麻疹了。母亲把一双湿漉漉的手在粗布围裙上擦干,摸了摸我的脸颊,点了点头,证明我没有撒谎。我发烧了。当我在母亲的安排下再一次躺在床上时,我的脸上开始出现了小红痘痘,一点、两点,三点,就像门口枯枝上突然绽放出的梅花,一朵、两朵、三朵。没过多久,母亲从厨房里端来满满一碗放了白糖的生鸭蛋花,至少有三枚鸭蛋,这可是从未有过的待遇——要在平时,这些鸭蛋是要在货郎担上换日常生活用品的。在我喝鸭蛋花的时候,我偷偷地照了一下镜子,这时,小红痘痘已经遍布了我的脸颊,密密麻麻就像夜晚满天的星斗。我开始理直气壮地喝起了鸭蛋花,全然不顾门缝里小弟那垂涎欲滴的眼神。——我终于生病了。
在出麻疹的那十多天,我几乎天天躺在床上,就像一个小皇帝那样受到特殊待遇。值得一提的是,母亲还在我的床底下放了一只筛子,据说这样能够让麻疹出得更快,出得干净。我至今不知道这种迷信的风俗源自何处,只有一种最直观的想法,就是筛子上有那么多密密麻麻的小眼,是可以将那些密密麻麻的小红痘痘给筛掉的吧。
很多看起来无比神秘复杂的迷信风俗,或许真就是来源于劳动人民最直接、最简单的感知,之所以后来变得神秘复杂,只是因为时间的推移将其仪式化。
当然现在的孩子都有疫苗了,所以他们都没有这么一个出麻疹的经历和风俗了。
四很多作家的写作都得益于水。譬如沈从文,他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从汤汤流水上,我明白了多少人事,学会了多少知识,见过了多少世界!我的想象是在这条河水上扩大的。”出生在洞庭湖边的我,对于水的喜爱,比沈先生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四五岁的时候起,就偷偷地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河港湖汊玩水,长大后更是中流击水,乘风破浪。年轻时还曾写过一首长诗《大淡水湖》,以此来抒发自己对洞庭湖由衷的赞美。但是生在湖边的人都有一种隐隐的恐惧,那种恐惧来自于一种叫血吸虫的病。一个叫毛泽东的人曾经都将它称之为瘟神,可见它的威力之大。
水中有无限生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肉眼看得见的,一种是肉眼看不见的。和世界上的很多道理一样,肉眼所看不见的,往往比看得见的更可怕。譬如毛蚴。它是血吸虫的前身。却说毛蚴从虫卵孵出后,就像一个得到号令的勇士,沿着些许光亮,径直向前面的堡垒冲去。他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攻破这个堡垒。这个堡垒就是一只钉螺。进入钉螺体内后,他将钢针一样的尖嘴刺入螺软组织,不断地紧缩身躯,攻入组织内部,在钉螺温暖的大床上无性繁殖,生产出数以千万计的尾蚴,在成长壮大之后,一批批尾蚴精兵朝外面的世界挺进,披荆斩棘,攻城掠地。
这时,如果有人在水中活动,就成为了它们的攻击目标。这些勇猛的将士,头顶一个强力吸盘,将整个身体吸附在猎物上,并忍痛甩掉辎重的尾部,仅仅在几分钟的时间内,便将大半个身子钻入人体,沿着小末梢血管或淋巴管翻山越岭,奋勇前进,一路畅通无阻。在迅速找到温暖的驻地之后,交配、产卵,发育成虫,再一次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一举成为桃花源的子民,在人体内安居乐业。
血吸虫的平均寿命有四五年,最长可活四十年。它们大口地吞噬着人体内的红细胞。让患者咳嗽,胸痛,发热,并堵塞血管,破坏血管结构,导致组织纤维化,最后让人消瘦,出现腹水、巨脾,腹壁静脉怒张等晚期严重症状,最后危及人的生命。
我的祖父易玉秋在四十五岁时死于血吸虫病,听父亲讲,祖父临死前腹部如一个大鼓,因为疼痛难忍,他不停地用拳头敲击鼓胀的腹部,竟然发出嘭嘭的声音,犹如奏乐。我没有见过祖父,但血吸虫所带给我的恐惧,通过父亲的描述而根深蒂固。
我在十二岁的时候,曾被告之得了血吸虫病,这场血吸虫病对我来说是一个谜团,我至今都不敢确定是否真的得过这个病。相比出麻疹,血吸虫病显然要厉害得多。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对这个病讳莫如深。而且,在我们的眼中,这是一种丑陋无比的病,因为会长一个很大的肚子,就像孕妇一样,所以在我们那里,血吸虫病又叫大肚子病,是极度不雅观,和羞于启齿的病。而出麻疹则好得多,脸上长满了小红痘痘,就像一树梅花,或者满天星星。如果说出麻疹是革命浪漫主义的话,那血吸虫病就是丑陋的现实主义。
诊断血吸虫病的过程也相当令人尴尬和难堪。开始是预检,学校要求我们每一个学生提供自己的大便,于是在上学的路上,每个学生都用一绺稻草提着用旧报纸包裹好的大便,那种狼狈的样子可以想见。十多天之后,我突然被老师通知得了血吸虫病,去大队部治疗一个月。得事先说明的是,我并没有任何症状,不咳嗽,不胸痛,也不发热,肚子当然更没有任何异样。但父亲还是说服我去了治疗所。一间大房子的地板上睡了七八十条汉子,都是村里的血吸虫病患者。地上铺着厚厚的稻草,人们就睡在稻草上。我只睡了一个晚上,就被熏天的臭气和如雷的鼾声折磨得要死不活,第二天就跑回了家,打死也不去了。父亲没有办法,和治疗所的医生商量,结果是我不住院了,只是在每天上学之前去喝一碗汤药。开始我还坚持了几天,嫌那种汤药不好喝,就没有再去了。后来医生和父母都没有过问。在当时我就认为,我的血吸虫病根本就是误诊。
疾病被常常用作隐喻,被用来表达对社会秩序的焦虑,或者反抗。劳伦斯曾把自渎称作“我们文明中隐藏得最深、也最危险的癌瘤。”在美国发动越南战争时最感绝望的时候,桑塔格也曾写下这样的句子:“白种人是人类历史的癌瘤。”从小我就被告之,血吸虫病是由于血吸虫寄生于人体引起的一种寄生虫病。在社会学领域中,寄生虫还指泛那些依靠别人,自己不肯努力的人。记得在文革时期曾经有这样的一句话:“全靠我们自己,一切归劳动者所有,要消灭一切寄生虫。”所以我很小就在作文中写道,要发愤图强,绝不当社会的寄生虫。
或许正是血吸虫病的这种隐喻,让我在潜意识中总是不承认曾经得过这种病。可以这么说,使我感到讨厌和恐惧的并不是血吸虫这种病,而是血吸虫代表了一种不光彩的角色。
五那是一条淡紫色的手术疤痕,约六厘米长,有头有尾,有身段,像极了一条蜈蚣。它位于我的右下腹。是我二十四岁时命运赐给我的本命年礼物。
记得那年刚刚入秋,长沙的天空气佳景清,还没有阴霾之说。经过两三天的隐隐腹痛后,腹痛突然加剧,如排山倒海、地覆天翻。医院,照片、验血等常规检查,做了一次又一次,都得不到确诊。止痛药、消炎针,治标不治本。每每稍有缓解,剧痛又卷土重来。几天下来,人已是筋疲力尽,形容若*。
一天下午,实在是痛得没有办法,复又医院,熟悉的医生看到我就愁眉不展。刚好来了一个新的见习医生。见习医生长着一双弹钢琴的手,十指白皙修长。在检查我腹部时,他那修长灵动的手指如拨动琴弦。哆来咪发,唆啦西哆,我分明感觉到了音乐的律动。突然医生的中指紧紧地按住了我疼痛的发源地。
“是这个点痛吗?”
“是,我能确定。”
就是这个面带稚气的见习医生查出了我的病症:阑尾炎。原来,我的阑尾的位置与一般人的不同,尽管也有医生怀疑是阑尾炎,但多次检查都不能确定病症。见习医生一锤定音。当即住院做了手术。做完手术,主治医生说了一句话,如果再拖一个小时,就会引发阑尾穿孔、化脓,引起弥漫性腹膜炎等严重合并症,后果将不堪设想。
医生的这句话让我有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从手术室出来后,到了病房。躺在病床上打着点滴,我的情绪彻底放松下了。阑尾是人类进化不完整的标志,是人身上唯一没有任何用处的东西,只是用来发炎的。这下好了,割掉它就万事大吉了。但没过五分钟,我突然感觉到呼吸急骤起来。当我拼命地张大嘴呼吸时,我发现我的嘴巴都张不开了,只能像一条死鱼的腮帮一样翕动。我想求救,但发不出任何声音。既然发不出声音,我就想用动作,但我的手脚根本都动弹不得,我浑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仿佛所有的力气就在一瞬间被连根拔去。
我的眼前开始出现幻影。现在想来,我的瞳孔肯定也在一点一点地放大。总之,死神在我的眼皮上跳着舞蹈,我想我要死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割掉一个没用的阑尾,连命都要搭上。幸亏这时姐姐赶了过来,发现异样,连忙叫来医生。医生慌忙抽掉我的输液针,给我急救。一会儿我就被抢救了过来,并被免费送进了重症监护室。原来,是输液出了问题。我至今都没弄清楚,到底是药水的质量出了问题,还是本身就用错了药。
尽管事医院赔偿,也没有要求院方向我赔礼道歉,这明显是一桩医疗事故,但院方似乎并不想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这桩事故并没有造成什么后果,后来也就不了了之。其实,作为一名普通的病人来说,是有权了解真相的,而这给医生们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我听一个当医生的朋友说过,即使是非常杰出的医生,也很难对疾病做出确切的诊断,总会有出错的时候,于是就导致了医生对责任的回避,来避免医患维权方面的官司。譬如,在给患者动手术时必须要家属签字,以规避风险。譬如,医生对病人开具一些于身体无害,却也可能于该疾病无益的药物,因为真正的治疗总是要冒风险的。医学本来是一门带有风险的探索性科学,其目的就是救死扶伤,尽管要冒风险,医院却越来越企业化,完全依赖合同法规,当初医生和患者的互信关系,现在却变成了签约的甲方和乙方。这样一来,弱势的一方往往就处于被动。年10月25日,温岭市发生了一起患者杀死医生的案件,而类似的案件在新闻里并不少见。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不仅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而且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看来,如何回到医生和患者当初的互信关系,已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社会课题。
六我敢说,没有一个人没有生过病。从小到大,我记得我得过无数次感冒,还得过哮喘、腹痛、肺炎、胃肠炎、阑尾炎、眩晕症、尿道结石等等。虽然是得过这么多的病,但迄今为止,我仍然还算是一个健康的人。看来,做一个像普鲁斯特那样的著名病人是需要资格的。德国浪漫主义诗人诺瓦斯利曾经在日记中写道,健康的理想,只是在科学上才令人感兴趣而已,真正有趣的是疾病,它是个性化的一方面。在常人眼中,诗人的言行往往不可理喻,但就是在这种不可理喻中,常常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真理。
记得小时出麻疹时不能外出,百无聊赖的我便呆呆地望着家里的土墙。这所房子是我祖父手上建的,墙体斑驳,到处透着裂缝,长的线条、短的线条,弧线和圆圈相互交错,像蜘蛛网一样密集。我先是看到了一个老人的图像,满脸慈祥,下巴上长着像玉米缨子一样的胡须,我认定那是我的爷爷,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亲人。之后,我看到了一条狗,一棵大树。几位美丽的少女。一条巨蟒。一朵乌云。一座岌岌可危的王宫。一个手执大刀的将*。几名匍匐前行的士兵。我还看到了一个在河边浣洗衣裳的妇女,那是我妈,一个仰望天空的小男孩,就是我。我一边看着墙上的图案,一边开始编造我的第一个故事。关键的是,在我编造这个故事时,我感到了快乐和有趣。有时我想,如果不是那场麻疹,我或许不会走上写作之路。即使是走上了写作之路,我也不一定会觉得写作是一件快乐和有趣的事。因为我知道有很多同行者,他们都把写作当成了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苦役。
托马斯·曼曾经在《魔山》中借病人之口说过这样的话,疾病的症状不是别的,而是爱的力量的变相表现,所有的疾病都不过是变相的爱。这使我想起小时候得过的一场大病。我已经记不起是急性肺炎,还是别的什么病,那场病所带给我的痛苦早已烟消云散,没有任何痕迹。只记得大病初愈后,为了帮我进一步康复,父亲总是背着我到野外散步,呼吸清新空气。特别是有一天下午,他背着我在屋后的河边散步,我突然感觉到无比烦躁,不停地催促父亲回家。严肃的父亲没有像平时那样坚持原则,说一不二,他王顾左右而言他,仿佛在寻找某种借口。突然,他指着河面大声地对我说,你看,鸟,好多鸟!我朝着河面望去,果然看到了很多白色的鸟,它们在展翅飞翔的时候,把整个河面都要给遮住了。那些翅膀,有时紧贴水面,有时又仿佛要直冲云霄。以前很少在这条河里看到鸟,即使有,也就两三只。我突然来了兴趣,这样的一群鸟,它们从何而来,又要到哪里去?
父亲显然回答不了我的问题,但他告诉我,跟着它们就会知道。于是父亲背着我走了很远很远,直到最后,我们也没有找到答案,但多年以后,我突然明白,爱就是唯一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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